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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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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门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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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职能部门(职责) |
排水管理所:负责全市市管道路的下水道、明沟、暗沟及沟井的清疏维护工作,保证排水设施完好。做到下水道畅通、无堵塞,排水设施完好无缺损。

道路管理所:负责全市已移交列入市政管理的道路、街巷、人行道的维护管理工作,及时搞好破路修复,保证道路设施完好、交通安全畅通。
路灯管理所:负责全市已移交列入市政管理的道路、街巷、桥梁上的各种公用道路照明设施(水银灯、钠灯、白炽灯、高杆灯)的维护管理工作,加强巡视,及时维修,保证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到97%以上,次干道达到96%以上。设施完好率90%以上。

桥梁管理所:负责全市已移交列入市政管理的道路桥梁维护管理工作,编制桥梁养护生产计划,拟订桥梁养护各项生产指标,核定修修保养成本,督促检查养护生产计划的贯彻执行,考核养护效果。拟订桥梁水毁预防和抢修方案,指导、督促、检查桥梁防灾和抢修、修复工作。

市政管理科:负责全市市区市政设施(包括道路、桥梁、排水、路灯等)路政管理和市政设施的挖掘、占用、广告审批、管线故障抢修及颁发破路挖掘、占用证管理工作,负责城市排水接管、开设通道(喇叭口)等代建工程的审批和下达实施工作并对市政各基层所队的开工(施工)及时率进行查核及市政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、规范施工的监管工作: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的巡视检查、违章纠正及市政110社会联动接警及反馈工作。
排水收费所:负责全市市区范围内的自来水、地热、温泉、自备水(地下水、江河湖水)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,负责对用户单位提出的缓缴、核减、处罚等书面报告的答复和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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